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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文章主題:[新聞]家有失智症病患 可申請居家護理
 melody (大學二年級) 性別:女<br>狀態:離線<br>積時:25 天 21 小時 35 分 48 秒
 大學二年級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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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發表於 2010/7/28 上午 10:12:18 資料 留言 編輯 引用 評文  [ 收藏 : 分享至facebook | 分享至PLURK | 分享至twitter | 百度搜藏 | | 舉報 1F ] 
[新聞]家有失智症病患 可申請居家護理

更新日期:2010/07/28 04:11

〔記者徐夏蓮/台中報導〕誰說會去台中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申請居家護理的家屬,都是家有插著氣管、尿管或鼻胃管的「3管」病人?最近就有失智症患者家屬申請居家護理,請護理師到家中,教家屬怎麼照顧失智症患者、為家屬剖析未來病程可能的變化,讓家屬不再手足無措、身心俱疲。

健保給付居家護理之外,在衛生署的補助下,台中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另外受理居家護理申請,以彌補健保給付的不足,每人每月至多申請2次,今年額度為1300人次,一般民眾每次只需自付3成即390元 ,剩下的7成910元由政府補助。

以往申請者多半是出院後不知如何照顧病患傷口,或者是不會照顧插著氣管、尿管或鼻胃管的家屬,也有患者家屬望著臥病在床家人身上的褥瘡不知如何是好?靠著居家護理師的到宅親自示範,讓家屬及外籍看護學會照顧技巧。

但最近也有失智症患者家屬提出申請,由居家護理師到宅為家屬做衛教,教家屬注意居家照顧細節,並建議家中擺設、設備等應注意事項,從逐漸增多的申請案中,也顯見照顧失智症患者的困難度,其實不亞於照顧「3管」病人,甚至有家屬抱怨應該是比癱在床上的人更難照顧吧!

台中市衛生局醫政科科長邱惠慈昨天指出,只要年滿65歲的老人或是年滿50歲的身心障礙者,只要失能均可提出居家護理申請,台中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會先派員到申請者家中訪視,再決定可否通過申請,詳情可洽電話:22285260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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